为保证2018年3月2日、3日(正月十五、十六)元宵节期间古文化街地区及周边道路安全畅通,将对有关道路采取如下交通限行措施,大家注意啦!
一、2018年3月2日、3日每日10:00至活动结束,张自忠路上浮段(通北路至水阁大街)、水阁大街双向禁止机动车通行(界内居民除外)。
二、2018年3月2日、3日每日17:00至活动结束,张自忠路(大胡同至荣吉大街)、北马路(城厢东路至东马路)、通北路、东马路(南马路至北马路)、大胡同、狮子林桥、金钢桥二层双向禁止机动车(含公交车)通行。
三、机动车停车场及停车泊位
(一)停车场。解放广场地下停车场、影院街海河停车楼、新安购物地下停车场。
(二)路内停车泊位。和平路(荣吉大街至福安大街)、禄安大街、北门外大街、南运河北路、子牙河南路、南运河南路(金钟桥大街至金华桥道路北侧泊位)、滨海道、李公祠大街、翔纬路、南城街、北城街、鼓楼东街
四、机动车禁止停放路段
海河东路、金钟桥大街、南运河南路(金钟桥大街至金华桥道路北侧泊位除外)、张自忠路(金刚桥至荣吉大街)、张自忠路上浮段(通北路至水阁大街)、水阁大街、南马路、东马路、北马路、通北路、大胡同、城厢中路、城厢东路、南门外大街(南马路至福安大街)。
五、安全提示
(一)禁带物品。包括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腐蚀性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,弩、匕首、刀具、仿真枪等管制器具,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。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收缴,并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理。
(二)限带物品。包括易碎品、打火机、含酒精饮料、横幅和标语(包括但不限于商业、宗教、、除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、动物(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),以及尖锐物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。违者将责令丢弃或自行处理。
(三)尽量避免携带物品。包括体积较大、不适宜带入的箱包,手提袋等物品,香油、饮料、矿泉水等液态物品。携带上述物品人员必须主动配合安检人员开包、开瓶检查。
请广大市民和车辆驾驶人提前选择绕行道路,并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好活动期间的交通秩序。
转自天津交警